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6:59:27    次浏览
领导干部经商违法成本太低,也是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。在现实中,党政领导干部即使经商,只要没查出有贪污受贿、以权谋私等问题,一般也只是批评教育、促其改正。对其所获利益的处理,因为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,往往“既往不咎”。尽管从中央到地方,三令五申禁止公务员经商、办企业以及兼职,然而,现实中“红顶商人”或“官商”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。在社会转型期,“公务员做生意”现象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,提出了新课题。(以上部分文字引自——新华网)昨天晚上和家人一起看某卫视的一档电视相亲节目,一位男嘉宾自称既是公务员又是私企董事长,现在年收入50万以上。并解释说:“虽然公务员不能参与经商,但我占有这个公司51%的股份,所以我是这个公司的幕后老板。”话音一落,老婆立即将鄙夷的目光投向我,说:“看看人家,董事长!50万!再看看你,都是公务员,收入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!”说完,手上还夸张的一比划,生怕我意识不到自己的工资有多低。是啊,差距怎么会这么大,同是公务员,同样受到《宪法》和《公务员法》的约束,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同仁会执着的湿身商海呢?大多数公务员都是曾经横刀立马独木桥前的精英,当年,同是精英的一类人则投身商海试水。几年过去了,大家的事业生活都走入了正轨,公务员们开始垂涎商场的繁华和阔绰,商人们也羡慕着公务员的稳定和“后”福利。于是,两条轨道上的人开始蠢蠢欲动,纷纷利用手中的资源开始让两个世界之间的界限模糊起来。于是就有了“幕后哥”。我承认,我羡慕“幕后哥”的远见卓识和无畏,尽管在我看来这无畏多少有些来自于无知。但我更清楚这是一条我不能去触碰的高压线。“《公务员法》明确规定:公务员不能兼职、经商。”但我希望纪检部门能将这些规定的执行加强稳定性,对已经“商海湿身”的公职人员要进行问责、处理,而且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,还应进一步拓宽社会对公务员从商的监督渠道,举全社会之力,抵制这种“脚踩两只船”的行为。